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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5日 14:37:37 关联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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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标志着新一轮科技与文化融合创新的征途正式开启。该指南旨在引导和支持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等单位,围绕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的关键技术和应用示范开展研究,以推动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服务业的创新发展。本文将详细介绍申报指南的核心内容,包括项目组织申报流程、推荐单位要求、申报资格条件以及具体申报方式等,为有意参与的单位提供全面的指导和帮助。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二)项目组织实施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鼓励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

  (三)项目申报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填写预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预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2.填写正式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在接到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和旅游厅(局)、科技厅(委、局);

  (三)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四)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推荐单位名单在国科管系统上公开发布。

  三、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三)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四)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五)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六)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七)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形式审查要求。

  四、具体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8:00至9月19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9月26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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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hios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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