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获得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并按流程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注册与资质
企业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合规要求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创新能力与成长性
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评价标准,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等指标,评价得分需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20分,成长性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15分),或满足以下直通车条件之一:
近三年内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荣誉(有效期内);
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
以2025年为例,2025年申报时间为5月10日—6月10日,具体以当年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通知为准。
2.申报方式
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线上申报,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3.佐证材料
基础材料:企业营业执照、2024年12月社保缴费人数证明、2023-2024年审计报告(体现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等。
创新能力材料:与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佐证(如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直通车材料(满足条件的企业需提供):科技奖励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研发机构认定文件、股权融资证明等。
三、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需自主完成申报,避免通过中介操作,防止信息泄露或虚假申报。
材料需真实、完整,数据需与申报系统一致,佐证材料应清晰可查。
关注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审核进度和反馈,及时补充或修正材料。
建议企业提前梳理自身条件,对照评价标准准备材料,确保申报顺利。如有疑问,可联系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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