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税收方面,具体如下:
1.企业所得税优惠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政策自2017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适用于从事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和服务贸易类业务的企业。
2.职工教育经费扣除优惠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需注意,企业需满足相关认定条件,包括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职工总数50%以上、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占当年总收入50%以上、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不低于当年总收入35%等。具体政策细节可参考《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税收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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