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认定条件
1.企业资质
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业务(如ITO/BPO/KPO、服务贸易类)。
2.人员结构
大专以上学历员工占比≥50%
员工包括在职、兼职及临时聘用人员(兼职/临时人员需年累计工作≥183天)。
计算方式:全年月平均人数(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全年平均=各月平均数之和÷12)。
3.收入比例
技术先进型服务收入≥总收入的50%
总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按《企业所得税法》核算)。
离岸服务外包收入≥总收入的35%
离岸收入需来自境外单位委托,涵盖ITO/BPO/KPO等业务。
4.技术能力
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研发能力(需提供知识产权、科技奖励、查新报告等证明)。
二、申报流程
步骤1:平台注册
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平台”(需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或火炬中心单点登录系统进入)。
步骤2:填写并提交材料
在线填报《认定申请表》,上传佐证材料,生成纸质版(胶装成册)。
步骤3:地方初审
由地市科技部门联合财政、税务等部门审核材料真实性(如北京需在“服务贸易信息管理应用”登记离岸业务)。
步骤4:专家评审与公示
省级认定小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公示并备案至国家部委,颁发证书(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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