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专利奖的评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形式审查
评审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材料是否完整、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会要求申报单位或个人限期补正。逾期未补正或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报。
2.专家评审
形式审查合格后,材料提交至评审委员会的专业评审组进行专家评审。
广东专利金奖、优秀奖:分为材料、医药、光电、电学、通讯、化学、机械、外观设计8个专业评审组,采用两轮评审(网上评审+现场答辩)。
广东发明人奖:以书面评审方式进行,综合定性、定量评价产生专家意见。
3.综合评审与表决
评审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拟授奖项目或人员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表决。
对拟授广东专利金奖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组织现场考察。
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需四分之三(含)以上委员参加,表决结果方为有效。拟授奖项目需获得到会成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
4.公示与异议处理
拟奖项目或人员在省知识产权局官网及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公示15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结果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评审办公室对异议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核实,最终由评审委员会裁决。
5.批准与授奖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评审办公室将拟奖名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省人民政府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金和证书。
建议申报单位或个人提前准备材料,关注官方通知,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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