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依据江苏省统一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名单;
4.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5.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认定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评价得分达标: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且创新能力指标不低于20分、成长性和专业化指标均不低于15分。
2.直通条件:
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荣誉(有效期内);
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500万元以上。
三、评价指标(满分100分)
1.创新能力(40分)
有效知识产权数量(20分):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得20分,自主研发的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得15分等。
研发费用占比(20分):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5%以上得20分,3%-5%得15分等。
2.成长性(30分)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0分):15%以上得20分,10%-15%得15分等。
资产负债率(10分):55%以下得10分,55%-75%得5分等。
3.专业化(30分)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10分):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得10分,其他领域得5分。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20分):70%以上得20分,60%-70%得15分等。
建议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对照标准准备材料,及时申报。如有疑问,可联系常熟市工信部门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