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江苏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工作已正式启动,线上申报通道将于6月25日关闭。作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的基础层,此次认定不仅关乎企业荣誉,更是后续冲刺专精特新企业的必经之路。面对全省统一的合规底线、明确的评价标准以及严格的动态管理机制,企业该如何精准对标、高效完成自评与材料上传?华夏泰科为您精心整理了这份涵盖评价对象、核心条件及全流程操作的申报全指南,助力江苏企业从容应对考核,顺利斩获省级资质认证。

一、江苏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对象及条件
(一)复核对象
1.评价对象:2026年参加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
2.复核对象:2023年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已成为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无需复核,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有效期自动延长三年)。
(二)复核条件
1.江苏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3.申报企业应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规定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申报条件和标准。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直通条件之一:
(1)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江苏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流程
1.企业填报。申报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去申报”模块参与自评,需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2023年度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去复核”模块进行相关表格填写和材料上传。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市工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最后将拟公示名单上报苏州市工信局。
3.动态管理。经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应在每年5月31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在同一有效期内,对首次未进行更新的企业,重点监测;对累积达两次未更新的企业,取消认定。
三、江苏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FAQ
1.问:只有“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还需要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吗?
答:强烈建议申报。 目前在江苏省的执行口径中,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管理尚未完全打通。为了确保后续申报“专精特新”企业资质不滞后,即使持有有效的科小证书,也建议优先通过本次窗口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申报。
2.问:认定成功后需注意哪些后续管理事项?
答:经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企业需在每年5月31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同一有效期内,首次未更新将重点监测,累计两次未更新将取消认定资格。
3.问:申报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吗?
答:不需要。本次申报全程实行无纸化,企业只需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上填写自评表并上传佐证材料压缩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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