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设站申报(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例)一般按以下流程办理:
1.确认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有一定规模,设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拥有高水平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全职科研人员。
能为博士后提供较好的科研和生活条件,确保其享受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国家资助标准。
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创新性科研项目,且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合作意向。
能制定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2)推荐条件(满足至少一项):
建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如国家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
属于战略性、基础性产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国家认定。
近三年入选国内外知名榜单(如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
上年度营业收入4亿元以上且连续3年盈利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已设立工作站分站或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博士后且取得科研成果。
已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开展博士后工作,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博士后且取得科研成果。
省级以上园区类工作站需3家以上企事业单位联合申请,且其中2家符合推荐条件。
2.准备申报材料
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提供营业执照、科技研发平台批准文件、主要高级研究人员及成果证明、近三年科技成果和专利等材料,证明符合申报条件。
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涉密材料需脱密处理。
3.提交申报材料
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如苏州市人社局或所在区县人社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具体提交时间和要求以当地通知为准,部分地区可能要求通过线上平台提交。
4.审核与推荐
地方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核实,择优推荐至省级人社部门。
省级人社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全国博管办)。
5.网上申报
获得省级推荐的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流动站/工作站新设站”专栏,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网上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一致,省级人社部门将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6.核查备案
全国博管办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完成设站备案。
申报单位可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备案结果,下载打印备案通知。
需注意,不同地区和年份的申报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密切关注当地人社部门发布的申报通知,按要求准备材料并按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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