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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的程序和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1日 15:18:00 关联项目:北京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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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北京市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热潮已然掀起,这一平台以“育人才、促创新、强融合”为核心,整合了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的优质资源。对于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而言,这不仅是彰显科研底蕴的重要名片,更是借助博士后智力优势突破发展瓶颈、构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机遇。

 一、申报程序

  (一)填写申报表并准备材料

  申报单位需根据自身申报类型,如实填写对应申报表,并按要求筹备全套申报材料。

  1.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

  2.申报园区分站:已设立园区科研工作站的园区内企业,填写《新设园区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表》。

  3.申报创新实践基地:不符合工作站及园区分站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新设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二)提交申报材料

  1.一般单位报送: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报送至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同时提交申报表电子版。

  2.中央在京单位报送: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直接将材料报送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园区分站及创新实践基地,仍需通过推荐部门报送。

  (三)材料审核与推荐

  推荐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确定推荐单位后,填写《2025年园区分站、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一览表》,统一报送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专家评审与名单公布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2.符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立条件的单位,由市人社局推荐至全国博管办备案,备案后由全国博管办公布名单。

  3.符合园区分站设立条件的单位,择优确定后报全国博管办备案,备案后公布名单。

  4.符合创新实践基地设立条件的单位,直接公布名单。

 二、申报材料内容

  (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材料

  1.《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1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1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附件材料(与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

  (二)园区分站申报材料

  1.《新设园区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表》2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附件材料(与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

  3.由所在园区对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推荐部门,并提交申报表电子版。

  (三)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材料

  1.《新设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2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附件材料(与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

  3.申报表电子版同步报送至推荐部门。

  (四)附件材料要求

  1.必要材料: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2.佐证材料:与申报条件及申报表中提及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行业评价评级、承担国家级/省部级项目情况、获得科技奖励等相关的证明文件。

  3.格式规范:附件材料需与申报表统一装订,总页数不超过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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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ozhe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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