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地限制
企业必须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时间需满1年。
2.研发费用限制
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
规模以上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50万元。
同时,企业需向税务部门办理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
3.统计报表要求
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填报科技统计报表的企业,需完成上年度科技统计报表填报。
4.诚信记录要求
企业不得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且在知识产权领域及其他关联领域无失信行为。
5.资质时效限制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或为上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
6.重复申报限制
已申请其他同类资助政策(如“高成长性国高支持计划”)的企业,不得重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7.材料合规性限制
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且报告需由深圳市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
以上限制条件旨在确保资助资金精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健康发展。具体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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