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的单位需符合以下核心条件:
1.注册资质: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成立满一年的居民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知识产权:拥有与主要产品(服务)紧密相关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这包括但不限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3.研发投入:近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达标:
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不低于5%;
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不低于4%;
2亿元以上的企业不低于3%。
4.收入占比: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5.人员配置: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6.合规要求: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企业在准备申请之前还需要进行自我评估与条件优化、材料收集与整理以及制定研发战略规划等准备工作。在申报过程中,则需要完成在线注册与申报、提交书面材料、接受专家评审与考察等步骤。
请注意,这些条件是根据最新的政策指南提供的,具体条款可能会有所变化,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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