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后,可申请以下主要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优惠内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适用条件:需持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包括高新收入占比不低于60%、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近三年研发费用占比符合要求等。
享受期限: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可连续享受。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优惠内容: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基础上,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若企业同时符合集成电路或工业母机企业条件(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加计扣除比例可提高至120%,摊销比例提高至220%。
适用条件:需持续进行研发活动,且研发费用归集符合规定口径。
享受期限:符合条件的年度均可享受。
3.亏损结转年限延长
优惠内容:高新技术企业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适用条件:需在亏损年度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享受期限:自亏损年度起,可在10年内结转弥补。
温馨提示:具体税收优惠的享受需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税务申报要求,建议企业在申报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确保合规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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