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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3日 11:10:07

申报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需根据申报类别(创业领军人才或创新领军人才)满足相应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以下是具体申报流程和要求: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1.创业领军人才

领军类: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申报人需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个人实缴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不含资本公积、技术入股),占股不少于3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申报人原则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相关经历,且于2022年7月1日后到苏州,企业需在2024年1月1日后完成工商注册。

孵化类: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其他条件与领军类类似,允许先申报后落地。

2.创新领军人才

拥有博士学位(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人才等可放宽到硕士),具有2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研发或管理经历,取得突出业绩,拥有核心技术成果。

2024年1月1日后引进到苏州企业全职工作,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等职务,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引才企业需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级“独角兽”或“瞪羚”企业等。

二、申报材料

1.创业领军人才:需提供申报书、创业计划书、承诺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等)、项目成果证明等。

2.创新领军人才:需提供申报书、创新计划书、承诺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企业资质证明、劳动协议、薪酬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等。

三、申报流程

1.网络申报:登录姑苏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http://xm.gusu.gov.cn/),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

2.属地初审:申报材料提交后,由属地街道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至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

3.专家评审:区经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包括书面评审和实地考察。

4.公示与立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区人才办审议后发文公布,签订项目合同并落实扶持政策。

四、注意事项

1.已获得苏州市或姑苏区其他人才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创业孵化项目只可申报一次。

2.申报材料需客观、真实、完整,研究内容和指标应科学合理,作为评审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3.申报人及单位需守法守规,近3年无重大不良记录,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建议申报前仔细阅读当年度申报通知,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如有疑问,可联系属地街道或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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