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可享受的政策优惠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政策优惠类型:
1.财政补贴与奖励
落户奖励:对新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金额通常在数百万元至数千万元不等,具体取决于地区政策和企业规模。
能级提升奖励:若地区总部升级为亚太区总部、事业部全球总部等更高能级,或新增研发、财资管理等功能,可获得额外奖励,如上海对事业部全球总部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经营贡献奖励:根据地区总部的年营业额、税收贡献等指标,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鼓励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2.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优惠:部分地区对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上海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鼓励总部开展研发活动,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支出,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加计扣除。
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总部使用利润等留存收益扩大投资的,可享受境外投资者境内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
3.资金跨境流动便利
资金池业务支持:允许地区总部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便利跨境收付,优化资金配置效率。
自由贸易账户便利:在自贸试验区等特殊区域,地区总部可开立自由贸易账户,办理本外币跨境收支和境内人民币收支,享受更灵活的资金结算服务。
4.人才政策支持
工作许可便利:为总部外籍人才办理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提供“容缺受理”、延长期限等便利,简化审批流程。
户籍与落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总部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家属,提供落户支持;部分城市对引进的国内优秀人才,可办理当地户籍。
出入境便利:给予总部人员APEC商务卡办理便利、多年多次签证,以及赴港澳人才签注等便利,方便人员跨境流动。
5.办公场地支持
租房资助:对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地区总部,按租金一定比例给予资助,或提供一次性购建办公用房的资助。
土地与空间保障:在土地供应、园区规划等方面,优先保障地区总部的办公需求,提供优质的商务空间。
6.贸易与投资便利化
通关便利:将地区总部纳入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信用培育名单,适用集团式认证模式,提高通关效率。
新型贸易支持:支持地区总部开展离岸经贸、保税维修、跨境再制造等新型贸易业务,探索进口货物价格预裁定等便利措施。
投资促进:鼓励地区总部整合在华优质资产上市,支持其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等。
以上政策仅供参考,具体优惠内容需以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建议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关注所在地区的最新政策动态,积极申请相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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