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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6日 10:53:14

申请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通常需要以下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建议以当地最新申报通知为准:

1.基础信息材料

申报企业经营情况信息表(需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母公司信息等)。

申报企业情况说明,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境外母公司基本情况、符合申报条件的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2.股权与控制关系材料

申报企业与境外母公司的股权架构图(需注明投资关系和股权比例),若股权关系存在多个层级,需提供每个层级的股权证明材料。

申报企业境外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佐证材料。

3.企业资质材料

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报企业为独立法人的,提供上一年度企业年度信息报告书和审计报告复印件;非独立法人的,需提供财务独立核算证明(如独立结算账户证明、独立签订合同证明、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等)。

4.母公司材料

申报企业境外母公司上一年财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以及审计报告中与境外母公司资产相关联内容的复印件。

5.管理服务授权材料

申报企业境外母公司或境外母公司设立的区域性投资性公司出具的关于申报企业管理、服务职能的授权书,加盖母公司公章,明确管理或服务范围和职能。

6.管理服务对象材料

申报企业管理或服务的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申报企业管理或服务的境内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分支机构正常运营佐证材料(如纳税证明、社保记录、经营合同等)。

7.管理关系证明材料

申报企业与授权被管理或服务企业之间管理关系的说明。

申报企业履行授权管理或服务职能的证明材料,包括管理服务功能的业务总量说明、案例证明、制度文件、邮件往来等。

8.信用与承诺材料

申报企业近1年信用处罚、安全生产情况说明(列明何时受何处罚,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材料需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清晰,外文资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具体申报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商务部门或相关认定机构。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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