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和验收流程因主管部门和实验室类型而异,以下是常见的评估和验收流程:
评估流程:
1.准备阶段
实验室自评:实验室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对自身研究水平、队伍建设、开放交流、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自评,梳理评估期内的科研成果、项目承担情况、人才培养成效等,形成自评报告。
材料准备:整理评估所需材料,包括年度报告、五年工作总结、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管理制度文件等,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2.提交材料
实验室将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提交给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审核后报送至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符合评估要求,然后提交给评估机构或科技管理部门。
3.初评阶段
评估机构或科技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对实验室的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打分和排序。
初评结果分为不同等级,通常选取前30%和后20%的实验室进入现场考察阶段。
4.现场考察阶段
评估专家组成现场考察组,对进入现场考察的实验室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运行情况、科研成果的真实性、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开放交流的成效、运行管理的规范性等,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
现场考察组形成现场考察报告,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5.综合评议阶段
评估机构或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综合评议专家组,听取初评和现场考察情况的报告,审议初评结果,重点对现场考察的实验室进行评议并记名打分和排序,提出评估意见。
综合评议结果确定实验室的评估等级,如优秀、良好、整改、未通过等。
6.结果公布与应用
主管部门或科技管理部门公布评估结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实验室进行动态调整,如给予经费支持、调整建设方向、整改或撤销等。
验收流程:
1.申请阶段
实验室建设任务完成后,依托单位向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同时提交《实验室建设验收报告》《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专家组建议名单》等材料,说明实验室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科研条件的落实情况、人才队伍的建设情况等。
2.审核阶段
主管部门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确认实验室是否具备验收条件。
审核通过后,主管部门确定验收时间,并组织验收专家组。
3.验收阶段
验收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包括学术专家、管理专家等。
验收工作采取会议验收的形式,包括专题汇报、专家提问答辩、实验室现场考察、专家组形成验收意见等环节。
专题汇报由实验室主任或相关负责人进行,介绍实验室建设成果、研究方向、科研进展、人才培养等情况;专家提问答辩环节,专家对实验室的建设情况、科研成果、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提问,实验室人员进行解答;现场考察环节,专家实地查看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科研环境、运行情况等;专家组根据验收情况形成验收意见,提出是否通过验收的结论。
4.结果公布与后续工作
主管部门根据验收专家组的意见,确定实验室是否通过验收,并发文批准实验室挂牌,正式开放运行。
对于未通过验收的实验室,主管部门要求实验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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