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主要分为申报企业条件和申报项目条件,具体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注册要求:申报企业须是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2.研发能力与投入:
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
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建有研发机构。
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以下标准:
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企业,比例不低于5%;
销售收入5000万元-2亿元企业,比例不低于4%;
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比例不低于3%。
3.经营状态: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除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外,原则上企业2021年度实现盈利。
二、申报项目条件
1.技术成熟度: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技术成熟度高,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的产业、技术政策,属于指南支持领域方向。
2.自主知识产权: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业带动性好,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3.特殊行业要求:
新药类项目原则上须完成Ⅱ期临床研究,并已启动Ⅲ期临床;
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样品)检验,需经临床试验的已启动研究。
4.伦理与准入要求: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涉及农业种业、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5.不支持情形: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现有产能扩大或技术改造的项目。
此外,同一企业原则上限报一个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技术研发或成果转化项目、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和省科技创新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在研项目),累计承担本专项资金项目3项以上的企业,只能申报A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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