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的背景下,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推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桥梁。该项目聚焦产业关键技术突破与成果产业化,对申报企业的研发能力、经营状况等有明确要求,同时要求项目具备自主知识产权、高创新性及良好效益。申报此项目,企业需满足多方面条件,以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助力江苏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企业基本条件
(一)注册登记与法人资格:
申报企业必须是在江苏省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研发能力与产业化条件:
1.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建有研发机构,配备专业研发人员、先进设备及完善管理制度。
2.企业需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需符合: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企业不低于5%;5000万元-2亿元企业不低于4%;2亿元以上企业不低于3%。
(三)资产与经营状况:
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需提供上两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较高的资信等级和资金筹措能力,除重点产业外,原则上要求企业近两年持续盈利。
二、项目基本条件
(一)项目定位与产业政策契合:
项目需符合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计划定位,围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的产业、技术政策。
(二)技术创新性与知识产权:
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具备产业带动性好的特点。
(三)产品与市场前景:
项目目标产品明确,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特定行业项目的特殊要求:
新药类项目原则上须完成Ⅱ期临床研究,并已启动Ⅲ期临床;医疗器械项目需完成样机检验并启动临床试验;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项目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限制:
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
(二)项目参与人员限制:
同一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参与人员的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
四、其他申报限制条件
(一)企业申报数量限制:
1.同一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将相同研发内容重复申报省财政资助项目。
2.同一企业本年度原则上限报一个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或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二)诚信与合规要求:
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年度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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