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问答 > 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过程中常见误区有哪些?

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过程中常见误区有哪些?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9日 14:14:57

在申报专精特新企业的过程中,企业需要注意避免以下几个常见误区:

1、企业规模越大越好:这是一个常见的误解。实际上,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均要求企业规模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即企业规模要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果企业规模为大型企业,则不在专精特新支持范围,因此申请专精特新,规模越大并不一定越好。

2、专精特新申请成功后就可以高枕无忧:这是错误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均为3年的有效期,3年到期后专精特新资质失效,如想继续享有专精特新资质及相关扶持,需在专精特新到期前进行重新认定。同时,在专精特新有效期内,企业需要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

3、直接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必须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顺序进行逐级申报,不能跳级。

4、原来已经申请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在还需重新申请:2022年8月前已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继续保持有效,企业无需再从创新型中小企业开始重新申请。

5、公示即正式通过:专精特新在评审完成后有两次公示,真正有效的是最终公告。因此,是否通过专精特新要以最终公告为准。

避免这些误区有助于企业更顺利地完成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工作。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