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科技成果清单:首先列出计划申报的所有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等,并记录它们的基本信息,如名称、类别、授权/登记日期、证书编号等。
2、科技成果来源证明:提供成果形成的依据,如研发项目报告、专利证书、购买技术的合同等,证明科技成果的原创性或合法取得途径。
3、成果转化结果证明:
新产品:新产品证书、产品说明书、照片、用户反馈、销售合同、发票等。
新设备: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销售或租赁合同等。
新技术应用:技术转移或服务合同、推广应用证明、改善前后性能对比报告、经济效益分析等。
样品/样机:检测报告、用户试用报告、第三方评估报告等。
4、市场反馈与经济效益:市场调研报告、用户满意度调查、销售数据、利润增长情况、税收贡献证明等,证明成果转化带来的经济价值。
5、第三方评价:技术评估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性能验证报告、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
6、产学研合作证明(如适用):与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协议、共同研发的证明材料等。
7、时间逻辑性:确保所有证明材料的时间顺序逻辑清晰,如研发完成时间、成果转化时间、市场应用时间等,形成连贯的时间线。
8、编制汇总表:制作“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列出科技成果名称、转化结果、转化时间、成果来源及对应的证明材料清单。
9、法律文件:合同、协议、技术转让协议等,证明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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