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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双创计划申报条件有哪些?

江苏省“双创计划”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8日 09:39:09

江苏省“双创计划”包括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和双创博士三个项目。

一、双创人才
项目分为创业、企业创新、高校创新、科研院所创新、卫生创新、文化创新、高技能创新等7个类别。

1.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位),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文化创新类、高技能创新类学位可适当放宽),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其中境外引进的高技能创新人才和取得发达国家医师执业资格卫生创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2.截至上一年度最后一天,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3.申报人应为前三年期间引进到我省创新创业,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

4.申报企业应于上一年度最后一天前完成工商、税务和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5.创新人才从到江苏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事业单位可放宽至8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证明(全职人才提供银行流水,非全职人才提供工资发放单或银行流水)为准,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薪酬不得降低,且须连续提供不少于3年的上述证明材料。

优先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认可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人才,全职引进人才,已获部门、市、县(市、区)、园区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

获得过省“双创人才”“江苏特聘医学专家”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在我省获得过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团队”“双创博士”“江苏特聘教授”以及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均不得异地申报(已退出原入选的引才计划且资助资金已返还当地财政的除外);不得与2019年省“双创博士”同时申报。

6.对于全职引进特别优秀的人才(层次较高,预期有非常突出的创新创业业绩,同时参考创新类薪酬或创业类地方资助),可以不受年龄、学历学位方面的限制破格推荐申报。各设区市不超过2人。破格申报人选需经设区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并出具破格推荐报告,列入各设区市重点推荐名单。

二、双创团队
项目分为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教育、现代农业、服务外包、卫生等6个类别。

1.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均于前五年度期间引进到我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服务外包领域可适当放宽),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超过70周岁;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入选后能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

2.团队领军人才应为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不含青年千人)、“万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863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双创人才”“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

科技类团队领军人才申报人选,还可以是国家科技部创新创业人才推进计划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列前2名)、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列前2名)、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主要骨干(列前3名)。

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团队领军人才申报人选,还可以是国家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专项主要承担人(列前3名),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国家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主要骨干(列前3名),省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核心骨干(列前2名)。

服务外包类团队领军人才申报人选,还可以是中国服务外包杰出人物奖、省服务外包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3.申报企业须在前一年度最后一天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由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专家、省“双创人才”、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科技企业家”“产业教授”创办;②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③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④获得过省以上有关部门、市、县(市、区)、园区引才计划资助30万元以上的企业。

4.团队所在申报单位应自三年前以来,获得各类别相对应的江苏省主管部门300万元以上的无偿资助项目或平台(包括优势学科)支持,或者获得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单项500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支持,或者团队领军人才领衔的团队近三年获得所在地区引才计划单项300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支持。领军人才应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列前15名)。

5.团队成员从到江苏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事业单位可放宽至8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证明(全职人才提供银行流水,非全职人才提供工资发放单或银行流水)为准,且入选后须连续提供不少于3年的上述证明材料;或在申报企业的实收资本中团队成员货币出资100万元以上。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团队成员薪酬不得降低或实际货币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三、双创博士
项目分为创业、企业创新、企业博士后、县级医院创新、世界名校等5个类别。

1.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创新类申报人应为上一年度期间到申报单位工作,入选后能在申报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2年。创业类申报人应在前两年度期间创办申报企业。

已获得国家“千人计划”以及省“双创计划”和“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不得与省“双创人才”同时申报。
各类别的具体申报条件有所不同,以上均为各项目的基础条件。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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