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单位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行业主管部门的上报文件;
(二)国家示范基地申报表;
(三)创建国家示范基地工作方案;
(四)示范基地产业发展规划及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意见(原件);
(五)示范基地空间布局图;
(六)申报单位所在地政府落实专项支持资金的证明文件。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数据以各级统计机构和职能部门公开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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