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依据《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4〕1号)及相关政策整理:
一、基本资格条件
1.主体资格
在江苏省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3年以上(截至申报日期)。
制造业企业内部设立的工业设计中心需为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非独立法人),由设立单位申报;工业设计企业需以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
2.合规性要求
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安全事故;
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审查的情况。
3.前置条件
需已获得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或列入省级培育库单位。
二、人员配置要求
1.团队规模与结构
工业设计从业人员不少于15人;
其中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或技师(高级技师)人员占比不低于80%。
2.核心能力
拥有行业经验丰富的设计带头人,团队具备较强的创新设计能力和研究成果转化能力。
三、业绩与创新能力要求
(1)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企业内部)
研发投入:年度工业设计专项经费支出不低于200万元。
创新成果(近两年内满足以下任一):
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15项以上;
获得省级以上工业设计奖项3项以上。
(2)工业设计企业(对外服务型)
营业收入: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收入不低于200万元,且占企业总收入比例不低于40%。
成果要求:同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专利15项或省级奖项3项)。
(3)基础设施与运营
具备固定办公场所、先进的设计软硬件(如3D打印、虚拟现实工具等)及试制检测条件;
建立长效设计投入机制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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