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认定工作,具体申报时间并不固定,由科技部火炬中心根据当年工作安排确定并发布通知1.以 2022 年度申报工作为例,部分地区的时间安排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申报单位需于 11 月 28 日前在线填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各市、县(区)科技局等相关部门于 11 月 29 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将申报单位材料于 11 月 30 日前提交至宁夏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青岛市:申报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 日,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需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 17:00 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送至市孵化器协会。
在 2021 年度上海市的申报通知中,要求各申报单位须于 11 月 15 日前完成网上材料填报和上传5.2020 年度浙江省的申报通知则要求各申报单位于 10 月 23 日前向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秘书处进行申报备案,于 10 月 31 日之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至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秘书处。
通常来说,申报机构需要先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系统,在线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至省级科技主管部门1.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实地核查,评审结果对外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机构书面推荐到科技部1.科技部负责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结果,合格机构以科技部文件形式确认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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