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基础条件(所有项目均需满足)
1、企业资质
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需在0610-4690之间;
成立时间≥3年(新企业若控股母公司符合条件且行业相同,成立时间可合并计算);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项目要求
项目已实施完毕且位于深圳市内;
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限制类或外商投资禁止类项目;
已纳入深圳市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并完成投资统计(需提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
3、财务与合规
近1年财务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
社保参保材料(近1年)。
二、申报材料清单
(一)基础材料(通用)
项目申请书(系统填报后打印);
营业执照(电子证照自动关联,无需提交);
近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决算报表;
社保参保证明、完税证明(上年度);
企业信用报告(深圳信用网下载完整版)。
(二)专项材料(按项目类型)
1、重大/设备/智能化改造项目:
立项决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技术路线及资金来源);
设备采购合同、发票、报关单(进口设备)及付款凭证;
竣工验收报告(需量化产能、效率等效益指标);
智能化项目额外提供:智能制造成熟度三级及以上证书(中国智能制造平台认证)。
2、工业互联网项目:
实施成效报告及典型案例(脱敏处理);
“5G+工业互联网”项目需提供纳入全国发展管理平台的证明。
3、绿色化改造项目:
年节能量/减碳第三方评价报告(含核算数据);
环保验收文件及能耗监测记录。
4、“两业”融合项目:
服务合同明细、收入凭证及自主品牌证明;
转型方案及收费标准。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