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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申请建设市重点实验室应具备哪些条件?

深圳市重点实验室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9日 09:41:32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发布的《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及相关申报指南,申请建设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资质

独立法人资格:申请单位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会组织或其他依法批准设立的机构。

联合建设要求: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建设应用研究类市重点实验室,牵头单位为依托单位,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家。

二、实验室定位与研究方向

定位清晰:拟组建的市重点实验室定位和目标应清晰,研究方向明确,且不与其他深圳市级及以上已建重点实验室重复。

研究内容:研究内容需具有前瞻性和特色,且与实验室名称相符合。

三、科研队伍与人员结构

固定人员: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科研队伍和技术人员队伍固定人员应在20人以上,人员结构合理,保持相对稳定,且不与其他市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重复。

科研实力:实验室固定成员(不含合作单位)近2年被SCI、EI、ISTP、ISR等收录的论文及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合计不少于20项,其中被SCI、EI收录的期刊论文及授权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合计不少于10项。

四、科研条件与设施

科研用房:实验室科研用房面积需在700平方米以上。

科研仪器设备: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700万元(软件领域实验室原值不低于400万元)。

五、科研成果与项目承担能力

科研成果:申请单位需在本领域、本行业处于先进水平,科研实力雄厚,能承担和完成重大科研任务,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

项目承担:实验室固定成员近2年以申请单位名义主持承担新立项的、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7项(其中国家级项目不少于1项),归属于申请单位的立项总金额在700万元以上。

六、其他要求

管理体制:具备良好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条件,有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经费保障:为实验室持续稳定提供人员、场地、经费等必要条件支持保障。

合规性:申请单位和实验室成员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和超期未退款名单。

以上条件是申请建设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的基本要求,建议申请单位在准备申报材料时,仔细对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符合所有条件。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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