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申请建设江苏省重点实验室(含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依据江苏省教育厅及科技厅最新政策文件整理:
一、申报类型与定位要求
1.实验室类型
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面向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或科研机构,依托学科需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博士点。
省高校重点实验室:面向硕士学位及以上授权单位,依托学科需为省级重点学科或硕士点。
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面向省属本科院校,依托学科需为校级以上重点学科,且符合全省布局。
2.领域匹配
研究方向须严格匹配《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明确的8大领域(如材料、海洋、生物、人工智能交叉等),重点支持生物医用材料、新污染物治理、量子计算等前沿方向。
二、科研团队与人才结构
1.实验室主任
年龄≤5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全时全职(每年在岗≥8个月),不得兼任其他省级以上实验室负责人。
优先支持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主任。
2.团队构成
青年人才占比:40岁以下研究人员比例≥70%。
学术带头人:需为国内外知名学者,团队结构合理、具备创新能力。
三、研究方向与学术基础
1.研究水平
研究方向需服务国家/江苏重大战略需求,在本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国家级培育点)或省内领先水平(省级实验室)。
近五年需有突出科研成果(如高水平论文、专利转化、国家级项目承担记录)。
2.学科依托
国家级培育点需依托博士点或省级重点学科,省级实验室需依托硕士点或省级重点学科。
四、管理机制与经费保障
1.制度建设
完善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开放共享机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成立学术委员会(校外专家占比≥2/3),定期评估研究方向。
2.经费承诺
依托单位需提供运行经费承诺书,确保年度预算覆盖设备维护、人员费用等。
建设经费专款专用,大型设备需纳入省级共享平台。
五、申报限制与程序
1.禁止重复申报
实验室名称不得与现有省厅级(及以上)实验室重复,人员不得跨实验室交叉。
2.申报名额
常熟市内单位通过依托高校申报,博士授权单位限报3个,其他单位限报2个。
3.流程与材料
校内遴选→专家论证→公示→教育厅评审。
提交《申报书》(≤100页)及佐证材料,含实验室规划、团队名单、设备清单等。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