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与优势企业可通过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https://declare.tc554.org.cn/)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了解申报条件:
优势企业:应为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的企业。需已在管理系统填报企业注册信息,参加管理系统网上测评且分数在 55 分(含)以上。
示范企业:需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三年(含 2019 年及以前认定的优势企业)。同样需在管理系统填报企业注册信息,选择 “新申报示范企业”,并参加管理系统网上测评,分数在 70 分(含)以上。
2、准备申报材料4:需提交《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真实性承诺书、企业工作方案、近三年来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有效知识产权证明、转让或许可相关证明、知识产权投融资证明、知识产权贯标证书、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证明材料、重要成果证明材料等,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 PDF 文档上传。
3、在线填报与提交:企业登录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准备好的申报材料。
4、地方组织测评: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在线填报注册信息,按照相应条件和范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开展创新管理与知识产权国际标准测评,结合企业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千企百城” 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等重点工作情况,综合确定测评成绩。
5、推荐上报: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测评合格的申报企业开展评审,在名额上限内确定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推荐名单,将评审情况和推荐名单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6、审核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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