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补贴金额:资金支持
1. 技术创新中心应在江苏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地方政府、园区、企业、高校院所等多方共建并签署共建协议,原则上已实质性运行12个月以上,建设布局与有关重大战略、重大任务及重大工程部署紧密结合,瞄准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聚焦行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符合产业与技术创新发展趋势。技术创新中心拥有较为完善的科研基础设施,独立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
2. 依托单位在该领域科研能力强、产业优势突出、行业代表性强,具备集聚整合领域内高校院所、骨干企业等资源的能力,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能够发挥主体作用;建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研发课题或项目;近三年平均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能够稳定支撑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工作,为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运行、科学研究、人才引进培养、开放共享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3. 牵头地区在该领域具有突出的产业基础和创新优势,已出台相关产业政策文件,并配套建有该领域产业园区;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原则上前期已投入不少于1亿元,建设期内新增投入不少于2亿元。
4. 聘任具有丰富科研和管理经验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作为技术创新中心全职管理负责人(执行主任),拥有稳定的核心技术研发团队、技术支撑服务团队及成果转化应用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100人,全职人员不少于50%,中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研发人员不少于80%。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团队不重复支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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