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部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补贴金额:资金支持
1. 产品属于本市先进制造业领域创新成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能代表先进技术发展和产业变革方向。核心指标相同的不同系列/产品型号可以作为同一个产品进行申请;
2. 产品必须在南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研发或生产,产品必须来自申请单位,或者产品的关键部件、核心技术、注册商标、整体设计等必须来自申请单位;
3. 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与性能参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
(1)突破国际国内关键核心技术;
(2)属于自主研究和开发;
(3) 对现有产品实现了工艺、结构、材料及性能等方面的根本性改进;
4. 产品为近三年内首次研制成功并取得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其权利人为申请单位且权益状况明确;
5. 产品功能完善、性能良好、安全可靠,符合有关产品标准要求及安全环保技术规范。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应具有产品生产许可;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6. 产品具有潜在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或能替代进口。产品上年度有一定数量的销售,对于首次或首批生产的填补国内市场空白的新产品,不受销售收入的限制,但需提供用户使用(试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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