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台(套)重大装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国际或国内首台(套)高端装备,整机性能或核心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同类装备先进水平。
2. 首批次新材料:通过自主研制、引进吸收等方式拥有专利或其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打破市场垄断,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的新材料。
3. 首版次软件:企业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其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具备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首次正式发布并进行销售,具有良好市场推广应用前景的软件产品。
4. 其他类创新产品:除上述产品外,符合创新产品定义特征,属于本市先进制造业领域的创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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