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江科〔2023〕37号)的规定,经县(市、区)科技部门反馈及市科技局复核,拟取消拨付部分2023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取消拨付原因及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至9月2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高新技术科
电话:0750-8220246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一路68号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附件:拟取消拨付部分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2023年通过认定)资金明细表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16日
附件:
1.附件:拟取消拨付部分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2023年通过认定)资金明细表.xlsx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广东省认定机构:关于广东省2025年第七批完成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取消广州德谷个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2025年第四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公告
广东省认定机构:关于广东省2025年第七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公告
广东省认定机构:关于取消广州德谷个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2025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上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三年奖补资金项目拟资助计划公示的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5年第三批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的公示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