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若干措施》(东工信融〔2022〕154号)精神,对2024年新认定的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对2024年新认定的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每家50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各有关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科反馈。
附件: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奖补资金安排计划
附件: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奖补资金安排计划.xls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26日
(联系人:黎坚桢,联系电话:222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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