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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第二批)申报评价和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1日 13: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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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第二批)申报评价和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晋工信企业字〔2025〕113号)要求,现将组织开展全市2025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评价和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10月10日前完成初审和核查,正式行文推荐到市工信局。

二、申报方式

企业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zxqySY/main)申报,在9月30日前完成系统申报,不用提交纸质材料。

三、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特别是组织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等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直通车条件的各类企业应报尽报。

2、申报条件和标准要严格按照省厅要求执行。在拟通过评价的申报企业中抽取10%的企业组织核查组实地核查,抽取到的企业需提供纸质材料二份(和系统提交的一致)。

  3、拟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需先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参与评价。

  4、企业所申报的所有数据和其他选项要有相应的佐证材料,不能缺项。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在推荐时要严格审查资料的完整性。

5、在申报过程中若发现企业提交资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加评价工作,县区在企业申报过程中同时进行初审和核查,按时报送。

联 系 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4223260

 

附件: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第二批)申报评价和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晋工信企业字〔2025〕113号).pdf

 

                   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9日

附件下载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第二批)申报评价和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晋工信企业字〔2025〕113号).pdf(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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