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管理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我省2023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制作完成并由各单位代为发放。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企业领取证书,确保证书发放及时到位。
一、领取时间及地点
各认定企业在2024年1月30日前到属地科技管理部门领取证书,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
二、领取证书需携带材料
企业领取证书时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及企业介绍信。
三、后续注意事项提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明确规定:
第十三条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第十六条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第十七条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第十九条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庆 联系电话:029-87292778
附件:1.
2.
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5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关于2024年度西安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第一批拟入库企业名单的公示
关于2024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认定和拟复核通过名单的公示
关于陕西省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陕西省2024年第1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的公示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拟认定2024年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公示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八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和第二十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