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
根据省工信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信法规〔2020〕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省工信厅《关于做好省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2023年度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3〕7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省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2023年度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运行情况跟踪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每年应按要求报送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见附件2)。
请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做好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件1)2022年度运行情况跟踪,于3月29日前将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电子版(以企业名称命名,word版和加盖企业章的PDF扫描版)汇总发送至市工信局技术科邮箱。
二、2023年度推荐申报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向所在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省、市属企业及重大项目承担单位可直接向市工信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按《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闽工信科技〔2020〕10号)编制,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其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建议企业自愿提供专项审计报告)。申请材料纸质版按格式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电子版刻录成光盘一式一份。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省工信厅将分批次受理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申请,请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有序做好组织推荐和初审工作。按照企业申请时间分批次汇总推荐名单,申请材料(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推荐文件和初审意见汇总表(见附件4)分别于3月27日、5月31日、7月31日、9月30日前报送市工信局。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企业存在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认定或补助资金行为的,撤销认定结果并收回所授牌匾,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技术进步科:林志腾0594-2293357
地址:莆田市政府1号楼551室
电子邮箱:ptjmwjsk@163.com
附件:
1.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工业和信息化企业)
2.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3.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初审工作要求
4.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审意见汇总表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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