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工信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科信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企业技术中心: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引导和支持国家和自治区技术中心企业通过实施人才项目,建设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创新业绩突出、引领示范作用大的技术中心,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人才项目管理办法》(宁工信规发〔202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治区工信厅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企业技术中心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已认定为国家或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且所属企业技术中心正常运行2年以上。
(二)企业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三)企业具备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每年都有固定的研究开发投入。
(四)企业具有规范的人才队伍创建和管理、奖励机制,引进、培养、奖励、服务人才的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完善。
(五)企业实施的人才项目已经完成,且技术成熟度高,科研创新性强,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支持范围
企业技术中心人才项目的支持范围主要包括人才培养开发、人才引进使用、人才表彰激励、人才服务保障等与人才队伍建设相关的内容,人才项目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人才培养方面的资金主要包括:支持技术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自选科研课题)的费用,学历提升产生的学杂费、访学进修费,举办或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及学术交流活动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以及与提升专业技术能力相关的培训费和差旅费等,开展成果转化、用于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二)人才引进方面的资金主要包括: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提供的安家费、资助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自选科研课题) 费用、引才(生活) 补助及薪酬补助费;引进人才及其团队成员开展服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专家咨询费、劳务费、讲课费、差旅费及其他所需费用。
(三)人才表彰激励方面的资金主要包括:对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要成果、获得重要奖励、入选重点工程的人才团队和个人的各种奖励资金;为激励人才发放的特殊津补贴等。
(四)人才服务保障方面的资金主要包括:为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住房安居、医疗保健、休假疗养等服务保障事宜所需的住房(租房、购房) 补助费、健康体检费等;支持和保障人才在我区创新创业的其他所需资金。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级工信主管部门。申报材料包括《企业技术中心人才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1)《企业技术中心人才项目奖励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人才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附件3)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申报的人才项目必须是前期已经投入资金实施的项目,申请的补助资金额度按照近两年(2021年3月-2023年3月)企业技术中心人才支出总额的50%填写,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近两年未获得过自治区相关人才项目支持。
(二)审查推荐。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本申报通知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人才项目管理办法》(宁工信规发〔2022〕1号)要求,对企业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23年4月19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上报至自治区工信厅。(推荐材料中包括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
(三)评价审核。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市推荐的企业技术中心人才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价审核,组织开展财务审核。
(四)其它事项。本通知中涉及的企业技术中心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申请表、编制提纲等均可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科技促进处张杰0951-6363455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3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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