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抽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2日 10:56:00
作为工信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华夏泰科利用自研发平台对政府政策进行收集整理,帮助企业了解扶持政策信息、明确项目申报入口,掌握最新政策走向。此外华夏泰科还提供查企业功能,帮助企业了解历史项目申报信息,打造全要素资源平台。以下是郑州市科技局2022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及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总结等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按照集中抽查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集中抽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此次抽查范围为取得2022年度入库登记编号且已享受2021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包括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过去三年内曾被抽查且合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原则上不被抽取。),抽查企业为省科技厅确定,抽查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一)被抽查企业请于2022年11月25日前通过科技型中小评价工作系统上传上一年度末《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见附件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如企业在汇算清缴中没有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导致无法上传该表的,请上传企业2021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或其他财务软件导出的研发项目辅助账汇总表。)。

企业上传的抽查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材料”主要上传可能影响企业入库资格的证明材料,由企业自行判定进行上传。

2.对抽查中发现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不配合集中抽查、不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按程序由省科技管理部门撤销入库登记编号并在评价工作系统进行公告。

3、对于因不配合集中抽查、不提供符合要求证明材料而被撤销编号的企业,以后年度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时,需按当年最新情况补充提交抽查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67181455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_1:1.被抽查企业名单.xlsx 附件_2:2.《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模版).docx
(责任编辑:robot)
华夏泰科专注企业资质认定、资金申报、知识产权申请、体系认证、财务审计、行业调查报告等业务,16年来成功为20000+企业提供高品质优质服务,专业团队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实现一站式申报。华夏泰科官方网站提供查询政策、查询企业、查补贴、查项目等服务,帮助企业全要素掌握最新信息,提供便捷化、智能化解决方案。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