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复核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为有效期内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企业须达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所列各项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标准,如有任一项未达标,即视为不通过(参加复核企业不受“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限制)。
(二)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三)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须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对所有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与复核,逐家给出复核意见并填写汇总表。
二、申报方式
(一)本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线下数据须严格保持一致。
(二)线上填报地址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5月19日;纸质申报材料请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5月20日(星期一)上午报送至我局(创业创新服务处)。
三、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一)企业在线填写申报数据时,须根据申报系统的要求上传对应佐证材料。最后将全套纸质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在申报系统申请书中最后的附件上传处予以上传。
(二)申报企业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请按顺序装订):
1.《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或《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可在申报系统填写后下载打印;在申请书封面填写企业名称并加盖公章、在“真实性声明”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上传扫描件);
2.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4.2023年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5.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审计报告(须体现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如企业2023年度营收5000万元以下,须提供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8000万元以上证明材料、合格机构投资者备案材料、银行到账凭证、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等证明材料);
6.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证明材料(采购的信息化建设、运维服务协议和信息化系统页面截图,如企业使用自己开发的系统,需提供闭环的立项、开发、使用等资料);
7.企业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对应的证书;
8.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情况,对应的证书;
9.主导产品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2022、2023年证明材料;
10.企业拥有的自主品牌相应的佐证材料(产品注册商标证或产品、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已经实现收入等其他相关材料);
11.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的佐证资料(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证书、企业工程中心证书、院士专家工作站证书、博士后工作站证书等研发机构认定文件,或企业自建研发机构证明材料);
12.I类知识产权证书(国内发明专利证书可不提供。集成电路设计布图、海外发明专利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
13.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证明材料(符合相应创新直通条件企业提供);
1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企业组名单证明材料(符合相应创新直通条件企业提供);
15.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说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16.主导产品属于“工业六基”、“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网络强国建设重点领域”说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17.国家标准版的企业信用报告(可在“信用广东 https://credit.gd.gov.cn”下载);
18.与申请书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标准制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证书等)。
(三)装订要求
1.《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或《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一式两份,单独装订,按要求签字盖章,推荐单位不用填写。
2.整体申报材料全套(含申请书)一式一份,加封面和目录,A4纸双面打印,胶装,在各项材料标题处加盖企业公章,整体材料加盖骑缝章。
3.申请或复核企业,分别下载并填写《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或《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并向各区相关部门提供可编辑版。
四、各区初审注意事项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加大对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技术创新性的审核力度,确保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一致,提升推荐质量。在接收企业申报材料时,做到“接收一家,审核一家”,务必保证审核质量,如推荐企业明显不符合《办法》标准,我局将进行通报。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严格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9号)执行。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2.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3.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4.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5.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6.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7.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2日
(联系人:张良,联系电话:83196151)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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