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4〕864号)要求,为做好全市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县(市、区)科技部门积极组织本辖区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信息填报工作,并做好指导和服务。
参评企业应强化诚信意识,对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 板块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确保提交的信息内容和佐证材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履行诚信申报承诺;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严格评价标准,对相关信息及佐证附件进行核验;对符合现场核查条件的参评企业,按要求开展实地核查;对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予推荐,严把入库企业质量关;做好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核验,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及时向市级科技主管部门申请撤销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受理时间。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分3批开展,9月30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7至9月每月组织一批,每批次信息填报截止时间为每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颜江 0759-3338445)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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