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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二批)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5:02:06
作为工信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华夏泰科利用自研发平台对政府政策进行收集整理,帮助企业了解扶持政策信息、明确项目申报入口,掌握最新政策走向。此外华夏泰科还提供查企业功能,帮助企业了解历史项目申报信息,打造全要素资源平台。以下是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09月26日发布的扬州市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二批)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工信局(经发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第二批)和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申报推荐和复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二批)申报推荐

  (一)推荐范围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且已完成年度数据更新。

  有效期内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再推荐;与省内上述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或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二)推荐条件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2、2023年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3、2023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4、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7)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以下条件中任意一项:

  ①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近三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②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③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④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三)申报与审核流程

  1、企业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进入“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

  index.html),在线办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认定”。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后,按照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1)并上传佐证材料,10月18日前完成并提交(10月18日24:00时系统将关闭企业填报提交功能),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手册”(附件8)。纸质申报书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册。企业须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2、项目初审。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信部门对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独立法人地位、企业规模、所属领域、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产业链配套能力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

  3、审核认定。省工信厅按程序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综合性审核后,择优确定认定企业名单。认定结果将在工信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有效期为3年。

  二、复核

  (一)复核范围。2021年度被认定或复核为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括专精特新产品和制造类、创新类小巨人企业),已完成年度数据更新。

  (二)复核初审。各地工信部门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线上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和相关佐证材料,并报送有关纸质材料。各地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认定条件和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进行复核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申请或未推荐复核的,须说明原因。

  (三)审核公布。省工信厅将组织对各地复核推荐企业进行形式审核,视情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并公布通过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为加强政策衔接,在该名单公布前,原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在该名单公布后,原称号自动失效,有效期重新计算。

  三、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增数据项补充填报

  根据工信部信息更新和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有关要求,请各地组织有效期内的存量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登录系统补充填报有关数据信息并进行审核(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未按要求补充数据的将无法申报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10月11日前完成并提交(10月11日24:00时系统将关闭)。

  四、有关要求

  (一)企业自愿申请、如实填报并提供真实资料。其中,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由企业按照横版(附件6)提供自证,不要求出具第三方证明材料。申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各地工信部门对照推荐条件,指导企业高质量填写申报书、准备充分佐证材料(参照附件5),以规范格式线上提交。落实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按程序进行推荐。同时,进一步加强优质企业摸排,动员更多企业入库培育,加快成长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三)各地工信部门于10月28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并将推荐行文和推荐汇总表(附件3、4,加盖公章)、企业申报书(附件1、2)各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企业纸质佐证材料由各地工信部门存档备查。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87874488、87868159

  宝应县工信局中小企业科:80571910;

  高邮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84614430;

  仪征市工信局人才科技科:83432941;

  江都区工信局技术创新科:86553349;

  邗江区工信局中小企业科:87869126;

  广陵区工信局信息化科:82088856;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信局:87962246;

  生态科技新城经发局:82931035;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经发局:82920336;

  技术支持:025-52686656,13776417911(微信)

  附件:1.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

  2.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

  3.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4.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申请推荐汇总表

  5.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清单

  6.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模板)

  7.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标准

  8.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手册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8.zip(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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