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部署,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2026年度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启动。本次申报要求企业浙江省内依法注册、产权明晰的独立法人实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专业研发团队,持续投入研发、开展创新活动,旨在依托浙江优良创新生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助力浙江科技创新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华夏泰科将详细介绍2026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时间及要求,帮助企业抓住政策红利。

一、2026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时间
1.集中申报期:
第一批次:2026年4月20日—5月12日
第二批次:2026年10月15日—10月31日
2.各设区市经信局分别于2026年5月20日、2026年11月15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汇总名单行文报送省经信厅。
二、2026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要求
1.基本资格:在浙江省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符合国家标准: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和标准,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程度等方面的要求。
3.合规经营要求:申报期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4.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佐证材料要求
企业需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参与自评,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上传)。
1.满足直通条件:需提供《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中国下载的申报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以及至少一项直通车证明材料。
2.不满足直通条件:需提供《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两年度审计报告、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佐证材料、信用中国下载的申报企业信用信息报告等。
华夏泰科专注于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拥有 15 年项目申报经验,服务企业 20000+,覆盖项目申报、资金申请、知识产权、财税咨询、科技成果评价等服务内容,拥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工信部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资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流程管理,专业团队多对一指导,个性化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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