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基石,入库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减免、项目申报优先扶持等多项惠企政策,也是企业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升级发展的重要前置路径。

一、2026年申报关键时间节点
全国统一评价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6月1日—8月31日
各省级主管部门工作时限:
10月15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
11月30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问题处理
12月20日前:提交年度评价工作总结
重要提醒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再提交申报,错过只能等下一年度。
二、2026年申报核心条件(缺一不可)
1.主体资格: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居民企业,或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必须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2.规模限制:职工总数≤500人、年销售收入≤2亿元、资产总额≤2亿元(以上三项同时满足)。
3.行业要求: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也不属于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信用要求: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评价得分: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综合评分≥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补充说明:评价指标官方分档评分标准
科技人员指标(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30%得满分
研发投入指标(50分):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6%得满分),或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10%得满分)打分(二选一取高分)
知识产权指标(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打分,拥有1项及以上I类知识产权得满分
直通车条件(满足任一可免评分直接入库)
拥有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2026年申报全流程(五步走)
1.平台注册登录:企业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完成企业账号注册及法人实名认证。
2.在线填报信息: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科技人员情况、研发投入情况、知识产权情况等,系统会自动进行初步自评打分。
3.上传佐证材料: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材料扫描件,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清晰。
4.提交申报:企业核对所有信息无误后提交申报,并对所填信息和上传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官方明确要求:企业应自主申报,不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申报。
5.审核与公示入库:
省级主管部门组织评价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科技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归集准确性、知识产权真实性等
以下五类企业公示前必须接受实地核查: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知识产权数量为0的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低于10万元的企业、近三年曾有过严重违法失信或撤销入库编号情况的企业、首次参评的企业
审核通过的企业将在评价系统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企业正式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获得当年有效的入库登记编号
补充说明:根据工企业函〔2026〕160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入库后抽查原则上不含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已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为条件直接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同一个科技型中小企业(经抽查符合条件)三年内仅抽查一次。
四、高频问题解答(FAQ)
Q1:去年已经入库了,今年还需要重新申报吗?
必须重新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仅当年有效,企业须每年重新登录平台填报评价信息,逾期未申报的,原编号自动失效,无法继续享受相关政策。
Q2:我们是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还用申报吗?
需要登录系统填报并提交材料。高新技术企业满足"直通车"条件,可免予综合评分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但仍需自主填报基本信息、上传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能自动入库。
Q3:研发费用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核定征收企业能申报吗?
必须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研发费用佐证材料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即可:
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按系统模板填报并加盖企业公章的《研发项目辅助账》注意:所有数据必须与年度纳税申报表保持一致。核定征收企业不符合申报条件。
Q4:入库后有什么具体的优惠政策?
全国统一税收优惠:研发费用按100%比例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200%税前摊销);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资金支持:各级政府科技项目申报优先扶持
金融支持:科技信贷、科技保险补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优先支持
市场优势:政府采购优先、招投标加分、企业品牌形象提升等
五、2026年政策三大新变化
1.制度定位升级: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被纳入国家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共同作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成为2026年4月1日起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硬性前置条件
2.申报平台统一:所有申报统一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
3.审核监管加强:年度入库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五类企业公示前需接受实地核查;弄虚作假将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特别说明: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第一条规定,2026年4月1日起,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先取得"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包括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创新型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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