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是很多企业准备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一大原因,但是针对于网上信息比较繁杂,真假分不清楚,有些补贴金额更是连依据都没有,下面华夏泰科就详细整理了最新最全的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做到有来源有依据,帮助大家更清楚了解到认定深汕合作区高新奖励政策。
一、认定深汕合作区高新奖励政策
(一)深圳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政策原文:
1.以阶梯式形式确定具体资助金额。单个申请单位年度内资助资金最低不少于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管理办法》)
2.智能建造企业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按规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3.建筑业企业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按规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深圳市加快推进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4.对符合条件的农业高新技术项目(渔业类),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上,补贴额度不超过该项目资金总投入的50%,且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资助操作规程》)
(二)深汕合作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1.科技园区资助
上一年度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科技园区内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含重新认定通过),或园区从区外新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新认定或新引进十家及以上的,按每家1万元的标准,每年一次性给予运营主体最高30万元资助。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
对首次认定或搬迁至合作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资助3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资助10万元。进入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资助5万元。
3.股权投资资助
鼓励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合作区内符合深圳市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七大未来产业定位的非上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当年已取得入库登记编号且属于有效状态)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投资之日起持有满24个月的,给予该股权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5‰的资助,单个股权投资项目年度累计资助最高50万元,单个股权投资企业年度累计资助最高100万元。
4.乐基保险保费资助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当年已取得入库登记编号且属于有效状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等上一年购买指定险种(指银保监会和科技部批准的科技保险险种)的科技保险费用给予资助。资助比例为企业或研发机构保险费用实际支出的30%,且每个单位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政策依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加快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二、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第一批: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
2023年5月15日--2023年6月8日(截止至18:00)
第二批: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
2023年6月10日--2023年7月6日(截止至18:00)
第三批: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
2023年7月8日--2023年8月3日(截止至18:00)
第四批: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
2023年8月5日--2023年8月31日(截止至18:00)
第五批: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
2023年9月2日--2023年9月28日(截止至20:00)
三、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高新技术企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否则无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评审!
1、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的是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不含商标)
2、知识产权权属人应是申请高新认定的企业。
3、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有些企业,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是发明人、工程师或者企业法人企业老板等,这种情况必须要把专利转让、授权给企业本身,才有效。
4、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由中国知识产权局颁发授权的),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不支持通过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的方式取得知识产权。不支持通过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的方式取得知识产权。不支持在外国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获得的知识产权。
5、在申请认定是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如果拿到了授权通知书并且交了登记费和相应的年费,但还没拿到证书的,也可以用于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以上就是针对于认定深汕合作区高新奖励政策的解读,更多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请关注华夏泰科,我们拥有15年申报经验,标准化优质服务流程,凭借庞大优质服务团队成功为上万家企业拿到资质认定,想要申报项目的企业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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