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是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具有良好设计创新基础和较强服务能力的法人单位。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的设立旨在推动设计产业的发展,提升设计水平和创新能力。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的认定资格要求涵盖了多个方面,以确保申请单位在设计创新领域具有一定的基础和实力。
一、以设计为主营业务的法人单位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以工业设计、集成电路设计、服装设计、时尚设计、工艺美术设计、建筑设计、工程设计、规划设计、平面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及其他新兴设计为主营业务,且成立2年以上。
(二)有较好的开展设计活动的研究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设计任务、提供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三)设计服务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拥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设计队伍,设计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比重不低于50%。以工业设计、集成电路设计、服装设计、时尚设计、工艺美术设计、平面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及其他新兴设计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单位,近2年每年设计服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以建筑设计、工程设计、规划设计为主营业务的法人单位,近2年每年设计服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对于设计特色突出,具有较高品牌影响力与竞争优势的高成长单位,可适当放宽服务收入指标。
(四)2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未存在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未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拥有设计创新部门(机构)的法人单位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单位成立2年以上,已设立独立的设计创新部门(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较好的设计创新条件和基础设施,拥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设计队伍,具备承担设计任务、提供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二)重视设计创新工作,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每年能为设计创新部门(机构)提供固定的经费支持、技术支撑及后勤保障。
(三)拥有较强的设计创新能力,业绩突出,设计创新成果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近2年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共计不低于10项。对于获得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等专利较多的单位,可适当放宽数量指标。
(四)2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未存在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未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综上所述,申报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注册地、业务性质、创新能力、行业地位等要求,并按照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具体通知指引进行申报。具体认定细节和最新要求,建议直接咨询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指南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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