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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进设计之都建设,提升企业设计创新能力,促进设计与产业融合,推动北京市设计产业发展,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13〕17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的管理办法。
一、《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2010年10月12日市政府批转市科委《北京市促进设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10〕2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鼓励制造业领域有条件的龙头骨干企业建立设计创新中心和设计机构,为本企业或行业内其他企业开展产品设计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设计创新中心,由市科委组织认定并予以挂牌。
2012年,北京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创意城市网络“设计之都”。为推进设计之都建设,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提升企业设计创新能力,促进北京市设计产业发展,明确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条件、管理流程等,制定了《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原则? 《管理办法》的制定坚持“全链条、全要素、全社会”促进设计产业发展的工作思路,突出协同创新,推动从抓末端的“项目+成果”向抓源头的“设计创新环境建设”的转变,通过建设和认定一批设计创新中心,为首都设计产业提升计划项目进一步培育良好载体,形成包含环境建设、项目立项、配套服务、成果落地、设计交易的全链条体系,提升北京设计的整体水平。
三、《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制定过程? 市科委成立《管理办法》编制工作组,通过调研企业、结合设计产业实际情况及对现行重点实验室、科技研发机构等认定办法的研究,形成了《管理办法》初稿;与统计局就具体指标进行了数据测算;召开了专家研讨会,广泛听取了企业、设计机构、院校、行业协会及专家的意见建议,对《管理办法》进行了完善;《管理办法》已由市科委法制机构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并经市科委4月27日第8次主任办公会讨论审议通过。
四、《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明确了认定领域、主体、认定原则及程序,形成了包括专家评审、现场审查、公示及复核在内的管理体系。
《管理办法》共五章18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共3条,规定了《管理办法》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以及机构与职责。
第二章“申报条件”共5条,规定了申报主体、申报主体类别、申报主体应符合的条件等。
第三章“认定”共2条,规定了认定程序、评审程序及授牌。
第四章“管理”共6条,规定了认定名单公布、复核程序、撤销条件、备案制度、公告制度及政策支持。
第五章“附则”共2条,规定了配套政策以及生效日期。
五、《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何时申报? 《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后,将在科委网站(www.bjkw.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的通知》,具体说明申报的具体事项和时间要求等。
六、对认定为“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的单位有哪些政策支持? 市科委将会在首都设计产业提升计划中,对被认定的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择优进行支持。同时,鼓励区县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进行支持。
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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