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北京市促进设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北京“设计之都”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鼓励有条件的龙头骨干企业在京建立设计创新中心,对符合条件的设计创新中心予以认定”。2013年,市科委启动了
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工作,制定发布了《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13〕177号),经过五年的培育,推出了一批“设计之都”的领军企业,认定单位设计创新能力得到提升,成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主力军。一起来看看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的条件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书:详细说明申请建立设计创新中心的目的、预期目标、功能定位等。
2.单位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3.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包括中心的发展战略、业务范围、运营模式、市场定位、三到五年的详细发展计划等。
4.团队与管理结构:介绍拟建中心的组织架构、管理团队、成员资质和专业背景等。
5.财务预算与资金保障:提供中心建设运营的资金预算、资金来源、财务管理制度等。
6.场地与设施:包括中心的办公地点、面积、布局、硬件设施和支持服务等。
7.合作协议与支持文件:如果有其他单位作为合作伙伴,需要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或意向书,以及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支持文件。
8.业绩证明:展示单位在设计创新方面的成绩与案例,如获奖证明、专利证书、成功案例分析报告等。
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有哪些申请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包括以设计为主营业务的法人单位和拥有设计部门或机构的法人单位。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在认定上共分为以设计为主营的单位和企业里有设计部门的单位两类,具体申报指标和申请书的模版不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类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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