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体系布局,培育高水平科技力量,根据《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方案(2023-2025)》,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第一批)申报指南。
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主要面向科学前沿与未来产业方向,通过建设布局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构建实验室体系基础支撑,培育新质生产力。关键要求如下:
1、征集范围
宽禁带与超宽禁带半导体:围绕碳化硅功率、氮化镓射频与功率等特色方向进行研究,并结合汽车、卫星宇航等产业应用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智能机器人技术与系统:关注机电系统与神经交互等关键环节,推动前沿技术发展,结合工业、服务、特种等应用场景。
基因编辑与治疗:针对遗传性疾病、常见大病慢病、实体瘤领域,加速基因/碱基编辑药物和免疫细胞药物关键技术研究和临床转化。
新型抗体药物: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抗体平台技术,建立完整的研发及临床能力。
低维超材料:围绕基础理论与表征制备合成,布局智能设计计算、低维材料精准构筑等研究方向,推动重点领域应用转化。
脑机接口技术与应用:开展脑机接口前沿与颠覆性技术研究,推动产品研发,突破核心材料与器件技术。
2、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资格:必须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科研诚信与审核: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专家回避机制: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须上传公函并提出名单与理由。
实验室筹建条件:包括清晰的研究方向、突出的实验室名称、合理的研究内容与考核指标;具备代表性的研究实力和高水平科研队伍。
3、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填报,无需纸质材料。
填报时间:2024年9月2日9:00至9月27日16:30.
4、评审方式
见面会评审:采用一轮见面会评审方式进行项目评估。
5、立项公示
社会公示: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总的来说,准备申报的单位需要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按照这些指南,各单位可以系统地准备和提交申报材料,以参与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附: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第一批)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聚焦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求,面向科学前沿与未来产业方向,通过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布局,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注重全过程创新,构建本市实验室体系基础支撑,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专题:宽禁带与超宽禁带半导体
围绕宽禁带半导体碳化硅功率、氮化镓射频与功率等特色方向,结合汽车、卫星宇航等产业应用,开展关键材料、器件前沿技术攻关。围绕超宽禁带半导体氧化镓材料与功率、氮化铝材料与射频、金刚石材料等特色方向,面向汽车、电网、通信以及更前瞻场景,开展材料和器件基础、共性技术研究和标准测试能力建设,建设中试量产平台,支撑完整产业链构建。
专题:智能机器人技术与系统
围绕智能机器人技术与系统\* CHINESENUM3中试量产平台,支撑完整产业链构建,开展关机电系统与神经交互等关键环节,推动前沿技术发展和核心基础零部件自主可控,结合工业、服务、特种等应用场景,建设公共技术平台和创新联合体,突破成熟度壁垒,支撑智能机器人产品研发。
专题:基因编辑与治疗
面向遗传性疾病、常见大病慢病、实体瘤领域的生物治疗需求,开展基因/碱基编辑药物和免疫细胞药物关键技术研究和工具开发,加速基础研究向临床转化,建立基因治疗管理规范,积累安全性数据,培育复合型人才。
专题:新型抗体药物
面向肿瘤、传染性疾病等领域,开展原创靶点研究,开发创新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双/多特异性抗体平台技术,建立完整的抗体偶联药物研发及临床能力;建立过程分析技术平台、制剂技术平台和数据平台,为新型抗体药物研发提供中试放大和技术转移支持。
专题:低维超材料
围绕低维超材料的基础理论与表征制备合成,布局智能设计计算、埃米级低维材料精准构筑等前沿基础研究方向,建立面向更低尺度及维度材料开发的通用研究平台,推动医疗、信息、能源等重点领域应用转化。
专题:脑机接口技术与应用
面向重点医疗场景需求,开展脑机接口前沿与颠覆性技术研究,推动脑机接口创新产品研发,突破柔性电极、脑机芯片、解码算法等关键材料与核心器件技术,推动脑电数据汇聚与开放共享,构建共性技术研发和概念验证平台,加速面向适应症的临床试验,促进脑机接口与人工智能创新融合。
上述方向的重点实验室筹建期限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实验室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申报单位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建设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的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4.择优推荐的实验室应符合《管理办法》各项筹建条件。包括:
(1)围绕国家与本市战略导向,面向科学前沿和未来产业方向,培养和发展本市新质生产力,定位清晰,名称突出优势和特色、具有辨识度、避免过于宽泛,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合理。
(2)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具有代表性,牵头组织、高质量完成过国家和上海市的重大科技任务,产生过获得应用的重大创新成果,在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地方创新发展、促进区域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3)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固定人员须在40人以上,积极引育35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和博士后。实验室主任全时在实验室工作,人事关系原则上须在依托单位。
(4)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重点实验室面积须在1000平方米以上,物理空间相对集中。
5.申报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向市科委和有关推荐部门提交建设申请。同一实验室只能通过单个部门推荐,不得多头申报,同时须上传部门推荐函,无推荐函的不予受理。联合组建的实验室原则上不超过2家申报单位,且要求提供实质性合作协议。
6.有关推荐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开展组织推荐工作,推荐不超过3家(注:有关推荐部门为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须体现部门特色,并按优先度进行排序,于2024年9月17日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推荐实验室清单提交市科委。
三、申报方式
1.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4年9月27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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