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申请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1.确认基本条件
企业需在珠海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满足评价标准
得分达标:评价得分需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
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直接认定:
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有效期内);
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3.准备申报材料
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包括:
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近两年年度审计报告及上一年度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佐证材料(如专利证书等);
若满足直通条件,需提供相应荣誉证书或融资证明材料。
4.线上申报流程
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
填写自评表并上传材料后,提交至珠海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审核通过后,由珠海市工信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需按要求整理为一个PDF文件上传,确保内容完整、真实。
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截止时间为6月5日。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联系珠海市工信局或所在区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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