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认定需遵循广东省统一的认定标准和流程,具体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基本条件
企业在珠海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环境事故或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评价标准(满足其一即可)
近三年内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荣誉(有效期内)。
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评价指标得分达到60分以上(创新能力指标≥20分,成长性及专业化指标均≥15分)。
二、评价指标(满分100分)
1.创新能力(40分)
有效知识产权数量(20分):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得20分,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得15分等。
上年度研发费用占比(20分):研发费用占营收5%以上得20分,3%-5%得15分等。
2.成长性(30分)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0分):增长率15%以上得20分,10%-15%得15分等。
上年度资产负债率(10分):55%以下得10分,55%-75%得5分等。
3.专业化(30分)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10分):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得10分,其他领域得5分。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20分):占比70%以上得20分,60%-70%得15分等。
三、申报流程
1.线上申报
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佐证材料(如审计报告、知识产权证书、股权融资证明等)。
申报时间: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需在6月5日前完成。
2.审核与公示
区级主管部门审核企业材料,市工信局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工信厅公告。
四、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需在财政部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
满足直通条件的企业仍需填写自评表并上传佐证材料。
建议企业提前准备材料,关注平台开放时间,及时提交申请。如有疑问,可联系珠海市工信局或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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